试用期公司不给我交社保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吗??试用期公司不给我交社保公积金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在用工之日三十日内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对方出现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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