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上班。在劳动局上班的工作人员也属于劳动者,周六周末属于法定节假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Copyright © 2019- iti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